雪隆福建会馆辖下威镇宫观音寺信众子女中小学清寒学生助学金(2016年度)

雪隆福建会馆辖下威镇宫观音寺“2016年度信众子女中小学清寒学生助学金”即日起开始接受申请。凡在雪隆地区信众之子女2017年度在籍学生,家境清寒,品行优良,学业成绩合格者皆可提出申请。

申请表格可于办公时间(上午9时正至下午5时正)到威镇宫观音寺索取或浏览本会馆网站www.fujian-ren.com以下载有关表格。填妥表格后,连同“2016年成绩单副本”(经学校签盖确认),于截至日期2016年11月25日(星期五)下午5时正前呈交给威镇宫观音寺柜台,逾期恕不受理。

任何疑问,请联络威镇宫观音寺(电话:03-2070 8650/011-1189 6141,传真:03-2070 8652)或亲临观音寺查询。威镇宫观音寺地址为10 JLN MAHARAJALELA, 50150 KUALA LUMPUR。

雪隆福建会馆辖下威镇宫观音寺

信众子女中小学清寒学生助学金简章

(一)名称        雪隆福建会馆辖下威镇宫观音寺信众子女中小学清寒学生助学金

(二)宗旨        协助就读雪隆中小学校家境清寒之信众子女。

(三)申请资格:凡吉隆坡及雪州信众子女就读雪隆中小学校2017年在籍学生,家境清寒,品行良好,2016年学业成绩合格者皆可申请。

(四)申请办法:申请人必须填具本寺申请表格连同2016年成绩单副本,并经就读学校签盖确认。

(五)遴选组织:本助学金委员会由本寺管委会常务组七位委员组成,负责甄选有关文件,管委会主任为当然主任。

(六)遴选办法:录取名额及金额由本助学金委员会决定,委员会的决定是最后的决定,不接受任何上诉。

(七)颁发事项:由本助学金委员会决定。

本简章如有未尽善之处,得由本管委会增删之。

**注意事项:

1.申请表格及校方签证有关文件于截止日期2016年11月25日下午5时正前寄/交至本寺柜台,逾期恕不受理。

2.文件与表格填写不完整恕不受理。

3. 颁发助学金日期另行通知。受惠学生必须于当日亲自携带身份证或报生纸出席领取。当日不出席者当弃权论。

4.申请者不分籍贯,符合资格者皆可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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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隆福建会馆辖下威镇宫观音寺信众子女中小学清寒学生助学金申请表格(201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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