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隆福建会馆三机构于日前主办“改革大马的选举制度,还需多长的路程?”讲座

由雪兰莪暨吉隆坡福建会馆三机构日前主办的“改革大马的选举制度,还需多长的路程?”,大会特别邀请槟州研究院研究员黄进发博士、柔佛居銮区国会议员黄书琪及人民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担任主讲嘉宾,通过讲座解剖我国大选的选举制度。

槟州研究院研究员黄进发博士指出,在我国极少人谈及选举制度,一般都只评论选区划分论点,同时也有人谈论依现今的选举制度不符合一人一票的精神,也对在野党不利,无法让选民用手中一票选出代表性的候选人。违反一人一票的制度,其实在技术上是可以解决,前提不是政治舞弊,而是制度的错配。

他说,选举制度是决定选票如何划为席次,我们在大选投票是人民的委托,委托怎样转成公职及席次,这就是选举制度。其中以选民册公平与否、是否有者冒充投票,作为选举过程(electoral process)。

“选举制度可从多方面考量,而其中最关键的功能是决定或影响政党体系,当中可体现出的问题包括政党体系中有几个政党、政党与政党之间的竞争,其中两线制就是主要的政党体系。”

“我国采用的选举制度是“领先者获胜”(First-Past-The-Post),其中包括简单多数及单一席次,选民只要在单一席次选出其中一名候选人,并以简单多数得票超越对手就算胜出。”

为什么选举中会有违反一人一票的问题呢?黄进发说,其中的情况是“选区划分不均”(malapportionment),而选区划分之后万宜国会议席选民达18万,成为选民人口最大的国会议席,比全国最小的砂拉越伊干国会议席1万9千5百92人选民,整整相差大约16万人。至于“选区划分不公” (gerrymandering)问题,只要任何一个不受政党影响的选举委员会,按照边界划分选区,便能解决此情况。

“领先者获胜”制度不适合大马的原因是其中引发不确定性,诱发族群不安、若没有两线制,在野党无法当家就会闹事、永久性联盟不允许明争,只好暗斗或腐败。

他指出,较于理想的选举制度可采用联立式单一选区两票制(Mixed Member Proportional),德国是采用此选举制度的国家之一,若我国采用此选举制度的预期结果可产生多党竞争,各地区较易保持多党,无党过半,伊斯兰党之类政党不会消失也无法坐大,非族群或宗教性分歧较容易突出,社会主义党、绿党有望取得突破。

在候选人机制方面,政党名单候选人党中央控制,可提拔新人、保障多元;至于选区候选人,地方党部可主导,独立候选人可出头。选后联盟逐步取代永久性联盟,联邦、州、县市可有不同组合,希盟五党可以在选区上合作,又在政党票上竞争,然后可能再组政府,从永久性联盟转化成垄断型政党,政党会以政纲来区分,组织政府的谈判不止重官职更重政策。

人民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说,选举制度的概念就是投选一批领袖管理国家,也是一种共识,大家都同意达成的游戏规则。极少数国家的选举制度是一人一票,尤其“领先者获胜”(First-Past-The-Post)制度,最无法达到一人一票的结果。

他说,希盟成员党在上届大选共同使用公正党旗帜竞选得票550万,即达到47.33%得票率,沙巴盟友获得25万7000选票,得票率是2.21%,国阵得票是400多万,得票率为36.42%,伊斯兰党与其他独立人士则得票160万多,也就是说他们有14%的多数票。由于大马采用“领先者获胜”选举制度,加上希盟赢得113席、民兴党8席、国阵79席、伊斯兰党18席及独立人士4席,所以希盟能成立稳定的政府,因为希盟席位过半加上民兴党,也不容易被推翻。

“若以一人一票比例制投票,希盟与盟友结合得票率结合达到49.54%,若伊斯兰党与国阵及独立人士结合就有50.46%,此情况就会出现悬峙议会。另外,比例制的选举制度是不允许跳巢,因为制度上是投党不投人。”

柔佛居銮国会议员黄书琪说,“领先者获胜”选举制度的“好处”是可产生中庸概念,也不容易推翻前朝政府定下的政策,同时也较于稳定,坏处是在大马的双峰及多元文化社会,一些少数声音的代表在国会“不见踪影”。

黄书琪认为,由于我国是多元民族社会,要确保每个族群都有代表选到国会发声确实不容易。因此,国家选举制度应该修改以确保国会上、下议院292个代表有不同种族的代表,能针对不同的社区及族群给予意见。

她说,目前要改革的是上议院,以票选制度投选上议员,而不是从州委派议员,包括以政党票选出的议员出任纳入上议院,以让上议院有选举,也让上议院多层次代表马来西亚的国会议院。我们现阶段的上议院分别有70名国会议员及上议员,26个由各州委派,44个是由最高元首委任,若改革让70个人竞选,是不是更有代表性,更能维护各州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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